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暑期校外培训的南京温馨提示
为了让孩子们度过一个轻松愉快的暑假,切实减轻孩子校外培训负担,布最帮助家长有效甄别合规合法培训机构,新提醒避免其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受到损害,南京我们诚恳地向广大家长发出如下温馨提示。布最
一、新提醒青山绿水树立正确育人观念
希望家长朋友树立科学育人观,南京关注孩子身心健康及全面发展,布最注重培养孩子的新提醒兴趣爱好、动手实践和综合素养,南京加强亲子陪伴及有效沟通,布最不盲目跟风报培训班,新提醒自觉抵制违规培训活动。南京
二、布最主动抵制违规学科类培训
国家“双减”意见明确规定:“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、新提醒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组织学科类培训”。在暑假期间,任何机构、个人面向中小学(幼儿园)学生以“一对一”“住家教师”“高端家政”“众筹私教”和素质拓展、研学夏令营等名义开展学科类培训行为均属违规。其培训师资专业水平、场地设施安全等均未核验,举目无亲极易发生侵害未成年人身心安全的事件,造成无法挽回的后果。请家长和学生们坚决拒绝参加非法(隐形变异)学科培训。
三、审慎选择非学科类培训
在选择文化艺术、科技、体育等非学科类培训机构时,请注意以下事项:
1.查验“证照是否齐全”。科技、文化艺术、体育等非学科类培训机构须持有建邺区科技局、文旅局发放的《审核意见书》,以及《营业执照》或《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》,且必须张贴在培训场所醒目位置。
2.查验“师资是否合格”。即从事培训的教师是否具有教师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证书。
3.查看“收费是否合规”。即收费项目、标准等应在培训机构显著位置公示。国家规定:一次性收费不得超过3个月或60个课时,且不超5000元。出言无状
4.查看“安全是否达标”。务必选择符合国家关于消防、住建、环保、卫生、食品经营等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的合规培训机构。
5.注意签订正规合同。务必与校外培训机构签订教育部和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制定的《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(示范文本)》(2021 版),认真、完整阅读合同条款,逐字逐句审阅确认,特别要仔细确认收退费相关规定,仔细查看合同印章与培训机构办学资质是否一致。并索取正规发票,妥善保管。
6.合理安排培训时间。培训机构线下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0:30,线上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1:00。
四、通过正规平台缴费
若确需参加非学科培训,请务必使用“校外培训家长端”APP购课缴费和续费,胼手胝足您的培训费用将被纳入监管,保障您的培训资金安全。请主动抵制违规收费,不要使用培训贷方式缴纳培训费用。
“校外培训家长端”App是“全国校外教育培训监管与服务综合平台” (简称监管平台),是全国唯一的官方平台,通过该平台可进行选课、购课、缴费、消课、退费、投诉,有效防范“卷钱跑路”“退费难”等损害自身利益的事件发生。(国平台网址:https://xwpx.eduyun.cn)
我们诚挚地邀请家长朋友们担任校外培训机构社会监督员,如您发现培训场所存在违法违规行为,可随时向业务主管部门反映,以便更好地维护您的合法权益。
建邺区校外培训机构咨询投诉电话:
建邺区教育局:87778535(主要受理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咨询投诉)
建邺区文化和旅游局:87778327(主要受理文化艺术类、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咨询投诉)
建邺区科技局:87778316(主要受理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咨询投诉)
建邺区“双减”联席会议机制办公室
2024年6月27日
致全区校外培训机构的一封信
建邺区校外培训机构及相关从业人员:
国家“双减”政策实施以来,我区校外培训治理工作取得积极进展,各校外培训机构主动配合、毫不介意积极落实政策要求,展示了应有的社会责任与担当。在此,感谢大家的理解和支持!
2024年暑假已至,为持续规范校外培训环境,共同维护好广大学生和家长的合法权益,坚决保障学生安全,我们向各校外培训机构发出如下倡议和提醒。
机构或个人未经审批不得擅自举办校外培训机构。要严格遵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》《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》和“双减”政策相关要求,依法依规开展培训。
科技、文化艺术、体育类非学科培训机构实行“先证后照”准入审批。学科类培训机构须同时持有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》和《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》,科技、文化艺术、体育等非学科类培训机构须持有建邺区科技局、文旅局发放的《审核意见书》,以及《营业执照》或《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》,晚节不保且必须张贴在培训场所醒目位置。
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、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组织学科类培训,不得以素质拓展、竞赛、思维训练、家政服务、家庭教育指导、住家教师、众筹私教、游学、研学、托管等名义开展隐形变异学科类培训。
1.规范信息公示行为。培训内容、培训时长、收费项目、收费标准等信息应当向社会公示,接受公众监督。合理确定培训收费项目和标准,并向相关主管部门报备,心服口服不得恶意涨价、捆绑消费。
2.规范收费行为。各培训机构要规范收取培训费用,不得一次性收取或以充值、次卡等形式变相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或60课时的费用,且收费金额不得超过5000元。家长缴费前,应与家长签订规范的培训合同——《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(示范文本)》(2021年修订版),并开具合规发票,交由家长保管。家长缴费时,应指导家长通过“校外培训APP家长端”进行选课、缴费,所收培训费用全部纳入指定的银行监管账户,不得要求家长私下交费买课。
3.规范宣传行为。任何机构均不得在校园周边发放培训广告,不得在主流媒体及其新媒体、网络平台以及公共场所、居民区等线上线下空间刊登、苟延残喘播发面向中小学生的校外培训广告,不得发布各种夸大培训效果、误导公众教育观念、制造家长焦虑的违规广告。
4.规范人员管理。不得聘用中小学在职教师,所有从业人员入职前要进行资格把关和准入查询。加强从业人员思想道德、职业道德教育,提升专业水平。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、缴纳社会保险等,保障从业人员合法权益。
5.规范培训材料。各培训机构要使用规范出版物,不得违规使用培训材料。定期开展培训材料自查,并主动接受相关主管部门检查。
各培训机构要把学员的生命健康安全放在首位,牢固树立“隐患就是事故”的风险意识,认真学习《校外培训机构消防安全管理九项规定》,轰轰烈烈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职责,强化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,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,确保营业期间每2小时至少开展1次内部巡查,每季度至少开展1次初起火灾扑救和疏散逃生演练。新班开班第一课必须进行安全教育。
围绕校外培训场所电动自行车停放、充电等薄弱环节和突出风险,常态化开展“五清查”(堆放占用、违规停放充电和分隔、私搭乱建、消防设施失灵、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),对清查出的问题立即整改落实,实行闭环管理,确保培训安全。
1.申办科技类:建邺区科技局,联系电话:87778316。
2.申办文化艺术类、体育类:建邺区文化和旅游局,联系电话:87778327。操纵自如
各校外培训机构和相关从业人员要依法办学、诚信自律、优质服务,积极发挥应有的育人价值,共同维护和谐教育生态,为孩子们健康快乐成长提供安全良好的环境!
建邺区“双减”联席会议机制办公室
2024年6月28日
图文来源:建邺教育发布、区“双减”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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